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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02月25日

民事举证突破刑事证据不足立案难

本报讯(记者 刘建强)“真没想到法律援助能帮我讨回公道!”日前,拿着法院判决书的谢某某激动不已。韶山市法律援助中心通过民事救济程序,为一起因证据不足未能刑事立案的伤害案件当事人争取了近15万元的赔偿,用法律智慧破解了“立案难、举证难、索赔难”困局。

2024年4月30日,谢某某与余某发生争执时被踢伤,经鉴定构成轻伤一级、十级伤残。由于事发突然且现场缺乏监控视频,公安机关依据《刑事诉讼法》“排除合理怀疑”的证明标准作出不予立案决定,民事调解也因余某拒绝担责陷入僵局。“当时感觉天都塌了,既没有监控也没目击者。”谢某某回忆维权困境时仍难掩失落。

当年10月16日,谢某某向韶山市法律援助中心求助,该中心仔细审核后,当即指派“法润三湘”志愿者律师伍曾嵘承办。伍律师详细了解了案件的事实经过,建议向法院提起健康权纠纷诉讼。随后,伍律师全面收集证据,为谢某某代书了诉讼状,并制定了详细的诉讼策略。庭审中,伍律师紧扣争议焦点,充分展示证据,有力反驳余某抗辩。

法院全面审查了案件,结合伍律师提交的证据,认定余某对谢某某实施侵权行为具有高度可能性,且损害后果与余某行为存在因果关系。

法院全面审查了案件,结合伍律师提交的证据,认定余某对谢某某实施侵权行为具有高度可能性,且损害后果与余某行为存在因果关系。今年2月11日,韶山市人民法院判决余某赔偿谢某某149988元。

“这起案件凸显了刑事与民事诉讼证明标准差异。”伍曾嵘律师介绍,刑事案件需达到“证据确实充分”标准,而民事诉讼采用“优势证据”原则,当间接证据能形成完整逻辑链条时即可认定事实。本案中,律师团队通过急诊病历中的“外力致伤”记载、周边商户证言、法医伤情分析报告等间接证据构建完整证据链,成为胜诉的关键。

这一成功案例,再次证明了法律援助在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方面的重要作用。2024年,韶山市司法局不断拓宽案源、切实提升援助案件质量,为经济困难群众和符合法定条件的其他当事人无偿办理案件244件,为受援人挽回经济损失260余万元,案件优良率达80%,位居湘潭市前列,被湖南省司法厅评为“2024年法律援助案件质量评估优秀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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