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内统一刊号:CN43-0003 湘潭日报社出版党报热线:0731-58266666广告热线:0731-58221120订阅热线:0731-58623456






2025年03月03日

公民、组织有哪些国防义务和权利?

依照法律服兵役和参加民兵组织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光荣义务。各级兵役机关和基层人民武装机构应当依法办理兵役工作,按照国务院和中央军事委员会的命令完成征兵任务,保证兵员质量。有关国家机关、人民团体、企业事业组织、社会组织和其他组织,应当依法完成民兵和预备役工作,协助完成征兵任务。

企业事业组织和个人承担国防科研生产任务或者接受军事采购,应当按照要求提供符合质量标准的武器装备或者物资、工程、服务。

公民应当接受国防教育。公民和组织应当保护国防设施,不得破坏、危害国防设施;应当遵守保密规定,不得泄露国防方面的国家秘密,不得非法持有国防方面的秘密文件、资料和其他秘密物品。

公民和组织应当支持国防建设,为武装力量的军事训练、战备勤务、防卫作战、非战争军事行动等活动提供便利条件或者其他协助。

公民和组织有对国防建设提出建议的权利,有对危害国防利益的行为进行制止或者检举的权利。

民兵、预备役人员和其他公民依法参加军事训练,担负战备勤务、防卫作战、非战争军事行动等任务时,应当履行自己的职责和义务;国家和社会保障其享有相应的待遇,按照有关规定对其实行抚恤优待。

公民和组织因国防建设和军事活动在经济上受到直接损失的,可以依照国家有关规定获得补偿。(丁白玉 整理)

国防动员天地

--> 2025-03-03 丁白玉 1 1 湘潭日报 c124869.html 1 公民、组织有哪些国防义务和权利? /enpproper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