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赵明 通讯员 李琼薇)日前,雨湖区人民检察院与林业部门共同监督鹤岭镇林木补种“复绿”执行情况,通过法律监督推动生态修复从纸面的文书落实为生机盎然的小树苗。
2022年,王某和同伙在未办理林业采伐许可证的情况下,采伐鹤岭镇某村自留山上29m2的林木,折合材积17m2,木材价值评估6000多元。案发后,两人退缴了违法所得。检察机关以犯罪情节轻微对其作出不起诉决定后,于2024年1月向林业部门发出检察意见,建议对两人滥伐林木的行为处以行政处罚。2024年7月,林业部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责令两人各补种树木186棵。今年3月,王某两人在当地补种林木372棵。
近期,气温回暖,补种的小树苗已开始茁壮生长。两位当事人在现场接受了检察官和乡镇林业部门工作人员的法治教育。在教育感召下,当事人的身份从“砍树人”变成了“种树人”,从森林资源的破坏者变为幼苗的守护者。
雨湖区检察院相关负责人介绍,自最高检印发《关于推进行刑双向衔接和行政违法行为监督构建检察监督与行政执法衔接制度的意见》以来,该院已办理滥伐林木反向衔接案20件,发出检察意见书15份,建议林业部门对被不起诉人作出行政处罚,林业部门全部采纳检察意见,责令补种林木。目前,检察机关已会同林业部门监督被不起诉人补种林木共4780株,修复受损的生态环境,护航绿水青山与乡村经济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