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邬雅琳)4月15日,湘潭市困难重度残疾人“集中+分散”照料服务体系建设工作推进会议举行。副市长陈若杨出席。
为做好做实做细残疾人照护工作,我市残联、财政、民政部门联合下发了《湘潭市困难重度残疾人集中照护实施办法(试行)》,市残联下发《巩固拓展困难重度残疾人分散照护服务四方协议模式的通知》。明确对已纳入低保的16至59周岁的重度肢体、智力残疾人,入住集中照护机构的给予定额补助。目前,全市已确定首批7家集中照护服务机构。对居家的困难重度残疾人,将继续通过乡镇(街道)、村(社区)、照料护理人、被照料对象签订“四方协议”的方式,提供“物质+服务”分散照护。
会议要求,开展精细化服务,对符合条件自愿申请集中照护的对象做到应收尽收,对选择居家照护的对象及时签订四方协议。落实标准化建设,促进已确认的集中照护服务机构建立健全管理机制。倡导社会化参与,鼓励企业、公益组织、社工、志愿者等社会力量参与,构建“专业+志愿”服务队伍。推动智慧化升级,探索“互联网+照护”模式,推广智能设备,开展远程康复指导,提升照护效率。